作者:尼爾.唐納.沃許(Neale Donald Walsch) 

譯者:王季慶 

前提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並沒有接觸過聖經,以及任何基督教相關的事物,對於神,該怎麼說,對我就像是造物者,讀完這本更可以確定了,確實是如此,但這本書,還有很多不錯的觀念,並且衝擊著現在人的一些思維。 

這本書能給我們什麼? 

他能解決很多我們人生中的困惑,包含你對神的疑惑,對關係的疑惑,對自我了解的疑惑,對社會的疑惑,是一本心法方面的書,比較適合調整心態或是想解惑。 

以下是我覺得蠻有感觸的一些觀念跟想法 

神是觀察者,我們則是創造者本身,生命並非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 

這本書主要在說的是創造的過程,也就是自己是自己的神,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神性,這是大家所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但從一個地方切入便可以知道,如果我們把神當作是造物者,是萬物創造者,這很容易這樣想,從古至今,不論是神話還是宗教皆是如此,如果真是如此,神為甚麼要創造貧窮、戰爭、疾病等呢?神是如此偉大,如此美好,又怎麼會創造我們不想要的事物?但是這些事情又是誰創造的呢?難道不是做為人的我們嗎?因此神是觀察者,而非創造者,他不會幫我們決定我們的生活,是我們自己決定我們要怎麼過的,我們不是在發現自己是誰,而是在創造自己是誰,這邊也很像《原子習慣》所提到的,每當你決定自己是甚麼的時候,你每天對那個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在累積成為那樣的自己,因此當你認為自己是個會運動的人,你會去運動,並且透過運動再加深自己就是會運動的人的這個概念,如此循環創造,所以最重要的是你怎麼想,尤其是對自己的想法。 

你不會得到你「想要的」,除非你的想法本來就如此 

你說沒有人想貧窮,想要富裕,但其實意思就是,沒有富裕,所以想要,但人不會得到想要的,因為要求本身就是個欠缺的聲明,是告訴宇宙你不是(富裕),只有當自己是的時候,那才會得到。也就是『發起思維』,書中提到,有些人能夠祈禱成功,是因為他們強烈抱持的思維、語言或感受發生了作用,這是他本來就知道的事情,而且你永遠無法對自己(神)說謊,因為『你的每個思維、聲明、感受都具有創造性,祈禱都按照他被你認為是真實程度強弱,具體顯現在你的經驗裡。』—節錄與神對話。這還蠻像《秘密》一書的概念,當我們越相信的事情就越會發生。 

神從不批判,也不在意我們做了甚麼跟結果,做任何事都是在聲明自己是誰 

關於這點,其實很有感觸,只有人類會去批判,會去給評價,一件事是好是壞,是對是錯,總有個標準,但這本書告訴我們其實這些都是要根據自身經驗,需要自己去經驗,而非根據他人,有時候如果總是在意他人的評價的話,很容易迷失自我,不是人家告訴你這是好的或是這是壞的你就相信,很多時候我們確實如此,但通常在重要的事情前我們卻不是這樣,例如如果做了壞事就會下地獄,但其實當你真的做了一件讓自己不舒服的事情的時候,你的經驗是差的而非害怕下地獄,例如你傷害了一個人,你感覺很差,那也是因為你自己,所以要時常覺察自己,這時候需要的是新的經驗,例如下次不會因為什麼而去傷害他人等等,經驗後發現這樣對自己才是對的,那才是。 

還有個常常發生的是,我們常被他人左右了自己的想法,而忽略了自己內心的想法,例如升學的時候被告知要選修什麼科系才是有前途的等等,但實際是這些都是來自他人的價值判斷,而不是自己,但當自己選擇自己想要的事物的時候卻又總是害怕他人的想法與眼光,但批判的內容其實也是來自別人的想法與價值,他們並不是自己,除非你把自己界定為很在意他人想法的人,並且因為這樣而快樂,否則我們都該重視自己內心的聲音,而且是那個讓自己喜悅的聲音才是,而這邊的喜悅不是短暫的快樂,是一種對自己自在的心境。 

痛苦是對事件的批判,去掉批判時,痛苦便消失了 

當自己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因為那件事本身被評價的因素而感覺痛苦,如果那件事本身並沒有被批判,單就那件事而言,又怎麼會感覺到痛苦,事件本身是中立的,會痛苦是我們的心受到了影響,相信這件事本身是「不好的」,同上段,因為說真的,只要你一直批判,就不可能會不痛苦,任何事物皆如此,這邊說的是內心真實的感受,不是那種嘴上說痛苦但實際上很享受的,畢竟確實有人會一直說自己的狀況如何,你聽下來以為他很痛苦,但實際上他卻不這樣。 

最極端的例子就是死亡,有多少人覺得死亡是好的,尤其生離死別,但其實不是好不好,這是一件事,痛苦的是我們對死亡的評價與批判,有多少人不願意簽下放棄治療同意書是為了那個病者,不想失去那位親人,認為死亡是不好的這件事,才讓我們不想簽下,有多少個病人是在親人不在的時候才悄悄去世,到死前都還在牽掛家人的心情,不論是病者或是親人,都太痛苦了不是?不論病者是否能夠坦然面對死亡並微笑地死去,而親人是否又能坦然的接受這個事件,當你真實的呈現自己的時候,不要批判自己,你自己是傷心就傷心,不會傷心就不會傷心,你不認為你會難過又何必因為他人說你冷血而痛苦,難過就難過何必因為他人說你是看不開而痛苦呢?不要批判,只需要覺察,然後—接納自己。 

關係中沒有義務,但神給我們自由選擇的機會 

『在關係裡,絕不要出於一種義務感而做任何事。不論你做的任何事,都要出於是你的關係所提供給你的了不起的機會去決定,並且做「你真正是誰」』,在書中提到關係的長久並不是重點,因為維繫長久的關係,並不代表就比較成功,這顯然可以從離婚率觀察到,但是,這不是代表我們不需要付出努力,只是長期關係確實能提供相互成長的機會,因為宇宙是相對的,當我們在和他人互動的時候,也是展現自己的時候,為什麼會對這個人感到生氣?要說這種話給對方聽?這些互動經常創造、表現、並且經驗自己的更高面向,所以當了解到此,便會直覺的祝福每一個經驗、所有人類的接觸、與人際關係,這不是在說每個關係都充滿挑戰,或是每個人都是來考驗自己的,而是每個和我們接觸的人事物,都可以藉由互動反映出我們內在的真實,因為每個互動都是創造自我的過程,也是書中一直提到的觀念,這些互動的經驗會被我們自己接收到,然後了解自己,經驗到之後可以是確立,或是改變,這都無妨,重要的是,當我們了解到真實的自己之後,要如何反應,而這些反應就是機會。 

我認為書中所提到的,不要因為義務而去做你在關係中要做的事,是要我們去思考,因為如果是因為義務,那很高機率是沒有思考過後的決定,並且那未必對關係是好的,經常我們以為是對的事情,未必會是那樣,就像我們常聽到,一個犯罪者的媽媽無法想像自己認真照顧的孩子,怎麼會去犯罪?你認為作為一個母親的義務就是給孩子足夠的成長資源好讓他可以不落人後?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即便你這樣做,也未必能保證孩子能照你的想法去進行,對吧,這是在說我們可以給資源,但是不要有期待,你給也是因為你覺得你有給的機會(例如你負擔的起,並且願意),而不是覺得因為這樣可以讓孩子怎麼樣,然後你有這樣的義務,不是的,因為當你認為你對他人有義務的時候就好像在說他的人生你可以負責一樣,但那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負責,要讓對方也有自己創造的機會。 

愛自己,尊重自己,不代表不愛他人 

『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只擔心他自己—自己在做誰、做什麼和有什麼;自己在要什麼、要求什麼、給予什麼;自己在尋求、創造和經驗什麼,那麼,所有的關係都會綽綽有餘的滿足其目的,以及關係裡的參與者!』,節錄書中,書中提到對別人的執迷—才是造成關係失敗的原因,因為別人在想、期待、計畫什麼,根本與你無關。唯一有關的是,在你與他人的關係,你是誰,這聽起來很令人驚訝,但是其實是真的,因為當你只關注自己的時候,便可以對自己滿足,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如果你無法愛你自己,你便無法愛別人的原因,因為這樣做容易讓自己迷失,總是替人家著想,擔心他人的想法,但是在這之前你有先顧慮自己了嗎?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的感情到最後只有互相埋怨對方,覺得自己付出的比較多,或是覺得自己已經不像自己,在勉強自己維繫一段關係,最終感情越磨越淡,不只是兩性關係,包含親情也是。 

如果你能好好照顧自己的需求,別人也能好好的照顧自己的需求,我想這才是互相愛彼此最好的方式。 

關係的目的並不是一個能令你完整的人,而是有一個你可以與他分享你的完整的人 

書中提到那是因為我們因為「錯誤的理由」進入一段關係,為了性、填補空虛、終止寂寞、帶給自己愛、或有個人可去愛、甚至是「墜入情網」這個理由,都靠不住,因為對大多數人而言,愛是對需要滿足的一個反應,每個人都有需要,你需要這個,另一個需要那個,你們倆都在彼此內在看到了一個需要滿足的機會,大多都是這樣互相交換,卻誤以為這是愛,然後失望。 

書中提到關係的目的是建立在彼此有共同的目的—創造機會—成長、完全的自我表達,這個點上,將彼此提升到最高的潛力,治癒所曾有的對自己的每個錯謬的想法或卑劣的念頭,透過兩個靈魂的心靈交流而達到與神最後融合的機會,如此會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只是那仍然不保證會永遠成功,因為人永遠在變,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能夠讓自己更加認識自己也做自己,而非填補自己,才是關係的目的,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擁有很多關係卻仍然失敗且不滿足,因為誤會了關係的目的。 

有部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我認為這部電影裡面的男女主角,便是這樣,即便才短短的一天,透過不斷心靈交流了解彼此與自己,雖然後來分開了,卻有了很好的開始,以至於過了幾年後的重聚可以更加確定彼此的關係。備註:重聚是《愛在黎明日落時》(Before sunset)。 

總結 

我覺得本書最重要的是告訴我們,自己就是自己的神,因為只有不斷的自我覺察才能了解自己,然後接納自己,最終創造自己,因為每個存在都有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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